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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及污水处理PPP项目初步设计澄清(修改公告)二
2022年07月20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CZC2022-G3-290123-QYJT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大化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及污水处理PPP项目初步设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7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公告第六条 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前内容:

6.1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2 网上查询地址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ggzy.jgswj.gxzf.gov.cn/hc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 6.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6.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帮助。

更正后内容:

6.1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2 网上查询地址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ggzy.jgswj.gxzf.gov.cn/hc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

6.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6.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帮助。 

6.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财库〔2019〕9号);

(5)政府采购支持采购本国产品政策。

 

2、《招标文件》第一章 第六条 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前内容:

6.1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2 网上查询地址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ggzy.jgswj.gxzf.gov.cn/hc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 6.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6.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帮助。

更正后内容:

6.1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2 网上查询地址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uangxi.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ggzy.jgswj.gxzf.gov.cn/hcggzy/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

6.3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6.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帮助。 

6.5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财库〔2019〕9号);

(5)政府采购支持采购本国产品政策。

 

3、《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13.1商务文件组成

更正前内容:

1、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除自然人投标外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商务条款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人情况介绍;

6、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根据“第二章 采购需求”及“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注: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 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更正后内容:

1、无串通投标行为的承诺函;(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除自然人投标外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商务条款偏离表;(必须提供,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人情况介绍;

6、除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提供以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投标人根据“第二章 采购需求”及“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7、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请提供)

注: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2. 以上标明“必须提供”的材料属于复印件的扫描件的,必须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1价格评分标准

更正前内容:

  1. 以进入综合评分环节的最低的评标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 分为 10 分。

(2)价格分计算公式: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10 分

更正后内容:

1.评审报价为供应商报价进行政策性扣除后的价格,评审报价只是作为评审时使用。最终中标供应商的中标金额等于最后报价(如有修正,以确认修正后的最后报价为准)。

2.政府采购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1)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条件且按该办法中规定的格式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对其投标价给予20%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标价,即评标价=投标价×(1-20%)。 注: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执行,具体划分标准见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2)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对价格给予折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中标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4)除上述情况外,评审报价=最后报价。

(5)以进入比较与评价环节的最低的评审报价为基准价,基准价得分为10分。

(6)价格分计算公式: 报价得分=(基准价/最后报价)×10分

 

5、《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节商务文件目录

更正前内容:

商务文件目录无第八条

更正后内容:

在商务文件目录第七条增加第八条 《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格式见附件)


更正日期:2022年07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第五章第三节商务文件中增加的第八条《中小企业声明函》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格式见附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化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大化县建丰北路 23 号        

联系方式:王斌0778-5814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铨域工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 155 号荣和山水美地二组团 14 号楼 G 座            

联系方式:黄海欣0771-5781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海欣

电 话:  0771-5781802

 

 


附件下载:八、中小企业声明等证明文件格式.doc
附件下载:澄清(修改公告)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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