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人民政府本级 宝坻区新安镇行政村卫生保洁及垃圾清运对外承包作业项目 (项目编号:JHZX-20220111)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宝坻区新安镇行政村卫生保洁及垃圾清运对外承包作业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道原筑底商74-7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ZX-20220111
项目名称:宝坻区新安镇行政村卫生保洁及垃圾清运对外承包作业项目
预算金额:1769.65万元
最高限价:1769.65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1,769.65 | 1,769.65 | 其他城镇公共卫生服务 | 环卫一体化作业范围包含新安镇46个行政村(包含政府街、宝新路西庄沽至小高段)内主干道清扫、坑塘打捞(含水浮漂治理)和岸坡垃圾捡拾、生活垃圾收入箱、开发区清运以及村内主要公共区域的保洁卫生以及垃圾箱内所有生活垃圾的清扫及压缩直运。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三)本项目如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四)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五)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六)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七)“政采贷”政策宣传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可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模块查询(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二)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三)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四)投标人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原件;(五)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提供有效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开标,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30日到 2022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道原筑底商74-7
方式:1、网络方式:(1)请将文件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建议使用对公账户)汇至我司银行账户,并在汇款备注中标明:JHZX-20220111文件费。(2)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户名:天津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宝坻东城路支行;账号:02091401040006165。(3)汇款后,请将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汇款单截图以邮件形式发送至tjjhzxyxgs@163.com;邮件主题为:JHZX-20220111+报名单位,然后联系项目联系人张工022-29237789获取项目报名表。【注:1、文件费到账日期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为有效。2、我司在文件费到账后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至供应商邮箱。3、请在邮件中提供邮寄方式,我司在文件费到账后2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文件寄出(邮费到付)。由于目前疫情影响,纸质文件的到达时间以快递时间为准,请供应商充分考虑因为快递时效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风险。】2、现场方式:携带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及法人章)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代理机构获取。纸质版文件售价5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9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道原筑底商74-7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新安镇
联系方式:13820140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钰华街道原筑底商74-7
联系方式:022-29237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022-29237789
天津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