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通知,要求对垃圾收运实施全程封闭收运、垃圾日产日清和无害化处理,妥善做好环卫工人饮食以及防疫物资保障工作,切实做好疫情期间城市环境卫生工作。
通知从三个方面作出明确部署,其中在落实闭环管理方面,要求各地城市环境卫生部门结合当地疫情情况,强化工作措施,落实闭环管理。
一是强化作业人员闭环管理。对从事跨区域转运生活垃圾的驾驶员和工作人员,要实行集中管理,确保每日核酸、绿码上岗、防护到位,非作业时间不外出。
二是强化转运车辆闭环管理。垃圾清运车、转运车等环卫车辆要定点集中停放,实行停放点、收运点、处置点“三点一线”管理,定线行驶往返。
三是强化垃圾转运闭环管理。垃圾转运要实行“双封条”闭环运输,即垃圾转运车从中转站出发时,张贴属地“环卫站封条”出站,垃圾运到焚烧厂卸料后,张贴“焚烧厂封条”出厂,转运途中驾驶和作业人员不下车,实现“点对点”闭环运输。
四是强化终端处置闭环管理。在垃圾焚烧厂设置专用卸料口,高、中风险区域的生活垃圾转运到焚烧厂,在专用卸料口御料,直接进炉焚烧,不在垃圾贮坑内滞留,切实防范疫情通过处置端扩散。
此外,通知明确,各级城市环境卫生部门要督促指导环卫服务作业单位妥善做好环卫工人饮食以及防疫物资保障工作,严格落实一线环卫工人每日核酸检测,加密检测频次,提高检测预警灵敏性,确保防护到位,一旦环卫工人出现黄码,立即停岗居家隔离,严格按照防疫要求开展检测。
同时,要加强对环卫人员的保护工作,多方筹措防护用品,保障一线环卫人员的防护需要。及时对一线环卫人员加强日常消毒灭菌技术培训,强化疫情期间的防护和操作培训,确保安全、规范操作。
通知要求,各地城市环境卫生部门和各环卫服务作业单位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期间环境卫生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应急处置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做好疫情期间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做到管理人员、管理路段、管理标准和管理时间落实到位;结合疫情发展态势以及各地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措施,确保疫情期间城市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各市 (州) 城市环境卫生部门要加强对所辖县 (市、区) 的指导和监督,强化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推动疫情期间城市环卫工作落到实处,全力保障城市环卫工作正常运转,持续保持城市环境卫生干净整洁,以必胜的信心和决心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彭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