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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绿化环卫中心玉泉街(高铁大道-司马光路)综合管廊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2年09月21日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绿化环卫中心玉泉街(高铁大道-司马光路)综合管廊建设工程(一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2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2-09-44
2、项目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绿化环卫中心玉泉街(高铁大道-司马光路)综合管廊建设工程(一期)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15,351,723.28元
最高限价:115351723.28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伊滨工施招标(2022)0146号-1玉泉街(高铁大道-司马光路)综合管廊建设工程(一期)一标段80631380.1980631380.192伊滨工施招标(2022)0146号-2玉泉街(高铁大道-司马光路)综合管廊建设工程(一期)二标段34720343.0934720343.09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玉泉街(高铁大道-司马光路)综合管廊建设工程(一期),北起科技大道、南至司马光路。本工程入廊管线有电力(220kv、110kv、10kv)、弱电、热力(DN900)、燃气(DN300)和预留给水管道(DN300)。采用四舱断面形式:电力舱+水信舱+热力舱+燃气舱,电力舱净尺寸为 2.4m×3.7m,水信舱净尺寸为 2.0m×3.7m,热力舱净尺寸为 4.3m×2.5m,燃气舱净尺寸为 1.9m×2.5m;电力舱容纳 220KV 线路 4 回、110KV 线路 3 回、10KV 线路 30 回;水信舱容纳 20 回通信管线和给水管道(近期 DN300,远期DN500);热力舱容纳 DN900 热力管道(热水);燃气舱容纳 DN300燃气管道。其中一标段(K4+916.125--K5+668.875),二标段(K5+668.875--K5+971.306)。
5.2建设地点:洛阳市伊滨区
5.3招标编号:伊滨建招2022-028
5.4项目编号:伊滨工施招标(2022)0146号
5.5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2022-09-44
5.6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专项债+财政资金,100%。
5.7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二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玉泉街(高铁大道-司马光路)综合管廊建设工程(一期)一标段;
二标段:玉泉街(高铁大道-司马光路)综合管廊建设工程(一期)二标段。
注:投标人可就一个标段进行完整投标,不得拆分,否则将不被接受。投标人可对二个标段同时投标,也可仅对任意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5.8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5.10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5.11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5.12扬尘治理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5.13资格审查: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5.14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115351723.28元,其中一标段预算控制价为80631380.19元,二标段预算控制价为34720343.09元;
注:最高投标限价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资质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任何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与本项目同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须附职称证书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6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中标后须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外省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7业绩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0万元同类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书或报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标段: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000万元同类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书或报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竣工验收证书或报告须有不少于四方(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否则其业绩不予认可。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9月22日 至 2022年09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
3.方式: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主体注册CA办理。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8月25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10月12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10月12日09时2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yggzyjy.cn/TPBidder),点击右上方【不见面开标大厅】按钮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7.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7.3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一标段:120日历天、二标段:90日历天。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市政绿化环卫中心
地址:洛阳伊滨区隆安·明珠广场A座19楼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方式:0379-696808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东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芳林南路芳林大厦2202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9-63333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379-6333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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