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赵丹丹)9 月 26 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会上听取了关于《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条例(修订草案)》中增加了垃圾分类内容,填补了江苏垃圾分类工作在省级地方性法规中的立法空白。同时,增加共享单车、共享停车、疏导摊点等管理内容,提高罚款金额。值得一提的是, 提出要提高环卫人员福利待遇和劳动保障。
减少包装物、一次性用品使用
近几年,垃圾分类成为新时尚,江苏一直在推进这项工作。记者注意到,《条例(修订草案)》中,专门增加了垃圾分类章节。
在源头减量上明确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和有关服务提供者应当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限制产品过度包装的规定,减少包装废弃物的产生。
电子商务、邮政快递、外卖等应当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优化物品包装,减少包装物的使用,并积极回收利用包装物。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场所不得提供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 鼓励优先使用可再利用、可再生、可降解等有利于生活垃圾 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产品,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宾馆 酒店、民宿等旅游、住宿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鼓励净菜上市、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此外, 推进房屋建筑装配式装修,减少建筑垃圾产生量。
已分类垃圾混收混运拟最高罚 5 万,个人不分类最高罚 200 元
《条例(修订草案)》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应当合理布局。已建住宅区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应当公开征求住宅区居民意见。 首次设置的,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给予补贴。
产生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将垃圾分类后分别投入相应标识的收集设施设备,不得随意存放或者弃置。住宅区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集中投放,并根据实际需要设置错时投放点,方便居民投放等。
同时明确了不履行垃圾分类的一些罚则。比如未按照规范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设备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未将餐厨垃圾单独存放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将已分类的垃圾混合收集、混合运输的,责令改正, 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个人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倾倒垃圾、粪便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企业未及时回收破损车拟最高罚 5 万
近几年,共享单车的出现,缓解了 " 最后一公里 " 出行难题,但是一系列的城市管理问题也随之出现。
《条例(修订草案)》中明确:互联网租赁车辆运营企业应当履行企业主体责任,遵守设区 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允许的投放范围、数量和相关管理要求,有序投放车辆,对车辆规范停放实施跟踪管 理,加强车辆日常养护,及时回收故障、破损、废弃车辆。承租 人应当文明使用互联网租赁车辆,使用后有序停放。 如果共享单车企业未及时回收故障、破损、废弃车辆,影响市容环卫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 以下罚款。
缓解停车难,共享停车受到欢迎,目前,南京机关、企事业单位已共享 11.2 万余个停车泊位。《条例(修订草案)》鼓励全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居住区的停车场所(设施) ,采用临时停放、错时停放、提供充电服务等方式向社会开放共享。
同时,也针对市民关心的一些热点问题进行了规定,比如规定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不影响市容环卫、 安全、道路通行和方便居民生活的原则,设置修车、缝补、配锁 以及早餐、集市、季节性农副产品销售等摊点疏导点,划定经营区域,明确经营时间、经营范围,根据需要和有关规定配套建设 供水、供电和污水、垃圾收集等必要设施,确定管理责任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所在地政府禁止的区域和时段 露天烧烤或者为露天烧烤提供场所。
提高环卫人员福利待遇和保障
美丽江苏,离不开环卫工人的付出。《条例(修订草案)》明确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采取措施提高市容环卫作业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劳动保障 水平,依法为市容环卫作业服务人员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鼓励单位和个人采用设立环卫驿站等方式,为市容环卫作业服务人员提供休息、饮水等服务,体现出了对城市环卫工人的关心关爱。
此外,还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行为,尤其是对于部分协管人员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明确设区的市、县(市、区)政府城管部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明确城市管理协管人员配置标准,采用公开招录的方式配备城市管理协管人员,配合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协管人员从事辅助性事务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承担。 同时,规定协管人员应当穿着统一的服装,佩戴统一的标志标识,不得从事执法事务,恐吓、辱骂、殴打、滋扰行政相对人,采取违法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从事辅助性事务等。
加大罚款金额,教育和处罚并重
《条例(修订草案)》还增加设置违法行为处罚条款、加大处罚金额,并体现教育和处罚并重原则。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比如此前条例中规定:擅自在城市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临时设施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处以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此次拟提高到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之前设置户外广告不符合市容管理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这次拟提高到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明确城管部门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采取教育、劝诫、疏导等方式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