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上午,市城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该局新制订的《扬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南》的内容和要求。市民对少数垃圾应该属于哪种类型吃不准的,可参考这一《指南》。
《扬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为进一步帮助广大居民群众理解和掌握生活垃圾分类的相关要求,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市城管局制定了《扬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南》。《指南》对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分类标志、材质及主要品种、投放要求等内容作出统一规定,有助于提升广大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促进养成良好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助力提升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水平。
《指南》明确了我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等四类。鼓励有处置条件的区域和场所,在四类基础上对生活垃圾进行更为详细的分类,详细的分类类别需报市分类办备案。
《指南》根据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标志》的标准,结合垃圾分类发展新要求,对原有标准进行了优化,如垃圾桶标识底部的英文改为中文拼音。同时,针对细分品类进行解释说明和主要品种的文字、图案举例。通过形象生动的举例说明,让广大居民群众对垃圾分类有更加直观的感受,方便广大居民群众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指南》对四类垃圾分别给出了详细的投放要求。可回收物投放要求,分类投放可回收物时,应保持清洁干燥,避免污染。其中:废纸应保持平整,立体包装物应清空、清洁后压扁投放,废玻璃制品应轻投轻放,有尖锐边角的应予以包裹;有害垃圾投放要求,分类投放有害垃圾时,应注意轻放。其中:废灯管等易破报的有客垃圾应连带包装或包裹后投放,废药品宜连带包装一并投放,在公共场所产生有害垃圾且未发现对应收集容器时,应携带至有害垃圾投放点妥善投放;厨余垃圾投放要求,厨余垃圾应在产生时就与其他类别垃圾分开收集,投放前尽可能沥干水分。有包装物的厨余垃圾应将包装物去除,并分别投放到对应的收策容器;其他垃圾投放要求,其他垃圾应投入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并保持周边环境整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