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内容,普洱市积极探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不断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工作推进中,普洱市落实县(区)政府的主体责任和乡(镇)政府的直接责任,强化公共机构和企业示范带头作用,明确群众责任和义务,调动群众参与生活垃圾治理、共同改善村容村貌、建设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以现代化边境小康村及普洱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点建设为契机,推行农村垃圾分类,建立“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或“户分类、村收集、镇处理”的垃圾治理机制,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强化源头减量,提高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并在垃圾清扫、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形成规范化管理制度,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引领、村民自治组织为纽带,建立群众全过程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机制。
为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近日,普洱市还出台《普洱市加强乡镇镇区及村庄生活垃圾治理的实施意见》,提出五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即建立垃圾分类处置体系,实现垃圾源头减量;合理确定治理模式,统筹城乡垃圾治理;选择适用的处理技术,提升无害化处理水平;加快收运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垃圾治理体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提高村民自治水平,力争到2025年,二类县(思茅区)乡镇镇区、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三类县(除思茅区以外九个县)乡镇镇区、村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80%以上,建设宜居宜业美丽乡村。(记者 马洁)
来源:普洱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