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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汇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博乐市城区环卫作业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南城区)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2年12月14日

项目概况

博乐市城区环卫作业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南城区)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zfw.xjboz.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4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CGK2022-055

项目名称:博乐市城区环卫作业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南城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9165640.4

最高限价(元):18207358.38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博乐市城区环卫作业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南城区)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9165640.4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综合清扫保洁及垃圾处理;2、公厕管护,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照甲、乙双方约定并签订合同日期执行。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关于政府采购支持JY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财办库(【2020】29号);7、 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的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良好诚信的合法经营单位或其他组织。2、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截图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14日2022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zfw.xjboz.gov.cn)

方式:登录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zfw.xjboz.gov.cn/TPBidder)下载领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4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zfw.xjboz.gov.cn/)

开标时间:2023年01月04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zfw.xjboz.gov.cn/) “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开标会采用博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网上开标方式,投标人需办理新点投标锁,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书,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办公地点通过博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相关操作手册及直播软件)完成远程解密、文件传输、答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 锁”或标证通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友情提示: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请在互联网网络环境较稳定的电脑端登陆,因投标人网络环境或硬件配备不达标等原因影响开标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博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博乐市前程路7号

联系方式:138994444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汇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博乐市中央公园2号楼二楼

联系方式:153526885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湘红

电 话:15352688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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