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cg202302-2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滁州市南谯新区(含高教城、经开区)及乌衣区域环卫保洁一体化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3月3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针对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质疑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对企业荣誉(1)投标人提供的资信评分业绩,业绩的服务合同所在城市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或者复查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的每个加 3分,本项最高得 6 分。
事实依据: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同等规格的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应当也予以认可,不应被排除在外。
回复: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反映我国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滁州市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持续推进城市精细管理,现滁州市已经连续三年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本项目要求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作为加分条款,可以更有效的响应政府号召,与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要求相适应,故本条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2:对企业荣誉(2)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 1、投标人(含分公司)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表彰,提供 1个得 5 分; 2、投标人(含分公司)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表彰,提供 1 个得 3 分。 注:上述第(2)条荣誉最多计取 2 项,本项最高得 10 分。
事实依据:如完全满足上述要求则需两项省级荣誉,该项评分条件设置要求过高,排斥了潜在投标人。建议修改为上述第(2)条荣誉最多计取 3项,本项最高得 10 分。
回复:本项目加分条款荣誉范围设置很宽泛,并没有指定性,符合本项目需求,故本条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事项3:对人员配备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专员:具有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事实依据:因为部分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已将该项培训及发证工作交由专门的培训机构了,以该项目所在地滁州为例也是如此。故建议修改为具有地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含政府部门批准的培训机构)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书或安全生产管理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得 2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 法律依据:1、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第二条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七)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回复:本条款相关人员证书颁发部门仍是政府部门,政府部门批准的培训机构并非证书颁发部门,本条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更正日期:2023年3月20日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查看并下载。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名 称:滁州市南谯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滁州市南谯区吾悦广场S12号楼(阳明南路与人民路交叉口西南侧)
联系方式:马雷13965999758
名 称:安徽顺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龙蟠大道亚东新城国际19楼1902室
联系方式:俞超18900509955
项目联系人:马雷俞超
电 话:13965999758 18900509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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