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漯河市召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陵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召采公开采购-2023-3 | |
2、项目名称:漯河市召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陵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20,431,100.00元 | |
最高限价:20431100元 | |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1Z20230017701漯河市召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陵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项目A包991539799153972Z20230017702漯河市召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陵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项目B包1051570310515703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漯河市召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召陵区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项目,本项目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下辖4个乡镇和东城街道办事处、翟庄街道办事处,约162个行政村、32.8636万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后,全部送到漯河市垃圾焚烧发电厂。本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A包:召陵镇、老窝镇、翟庄街道办事处,15.9536万人。B包:青年镇、万金镇、东城街道办事处,16.91万人。(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5.2服务要求:合格 | |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附件,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3年04月25日 至 2023年05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CA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采购文件及其附件(如有)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采购文件的,投标无效;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5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将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3年05月1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 《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的网址为(https://ggzy.dsj.luohe.gov.cn/bidweb/),投标人无需到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签到,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及“远程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5.代理费用的收取 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收取标准:参照发改价格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和漯财购〔2018〕16号文件、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 收取金额:A包:99407元 B包:102062元。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漯河市召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地址:漯河市召陵区 | |
联系人:刘先生 | |
联系方式:0395-260606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郑州市青年路玉凤路交叉口升龙环球大厦C座2605室 | |
联系人:冷先生 | |
联系方式:1583957971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冷先生 | |
联系方式:158395797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