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12-00157 项目名称:沈阳市浑南区高坎街道辖区内看护建筑垃圾、残土违规排放及清运村内垃圾(除生活垃圾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84,500.00 最高限价(元):384,5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2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6月19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6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浑南区高坎街道办事处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旧站路50号 联系方式: 024-247802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广宜街21号明城国际B座4楼 联系方式: 024-22720490/024-88590861 邮箱地址: lantianzhaobiao@163.com 开户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大东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蓝天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 72229101826000023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菘泽、李广志 电 话: 024-22720490/024-88590861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