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疆凯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拜城县喀河景观带、便民服务中心广场、体育公园、滨河公园、迎宾馆和迎宾路、北城区道路全线政府购买服务绿化养护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06月20日

项目概况

拜城县喀河景观带、便民服务中心广场、体育公园、滨河公园、迎宾馆和迎宾路、北城区道路全线政府购买服务绿化养护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7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cx-gkzb-2023-022

项目名称:拜城县喀河景观带、便民服务中心广场、体育公园、滨河公园、迎宾馆和迎宾路、北城区道路全线政府购买服务绿化养护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1566968.2

最高限价(元):4794938,383867,499100,628287.2,5260776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拜城县喀河景观带、便民服务中心广场、体育公园、滨河公园、迎宾馆和迎宾路、北城区道路全线政府购买服务绿化养护采购项目(一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794938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喀河景观带绿化养护管理,包括(公园绿化养护、宽幅绿化养护、行道绿化养护、设施维护、环境卫生管理、水域清理),含金福源小区周边、巴依路至交通路资源路以西区域、新客运站周边、众泰路西延段、米吉克乡台湾城行道绿化养护管理(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拜城县喀河景观带、便民服务中心广场、体育公园、滨河公园、迎宾馆和迎宾路、北城区道路全线政府购买服务绿化养护采购项目(二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83867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便民服务中心广场绿化养护管理(南广场绿化、南广场环境卫生管理、北广场绿化、服务中心周边绿化)包括县委、县委南侧,含县委南侧小广场环境卫生清扫。(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拜城县喀河景观带、便民服务中心广场、体育公园、滨河公园、迎宾馆和迎宾路、北城区道路全线政府购买服务绿化养护采购项目(三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991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体育公园全域绿化养护管理(体育公园绿化、体育公园环境卫生管理)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拜城县喀河景观带、便民服务中心广场、体育公园、滨河公园、迎宾馆和迎宾路、北城区道路全线政府购买服务绿化养护采购项目(四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628287.2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滨河公园全域绿化养护管理(绿化养护、环境卫生管理、设施维护、水域清理)不含丝路阁内部管护(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五
   标项名称:拜城县喀河景观带、便民服务中心广场、体育公园、滨河公园、迎宾馆和迎宾路、北城区道路全线政府购买服务绿化养护采购项目(五标段)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260776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迎宾馆、迎宾路绿化养护管理(迎宾馆绿化养护、宽幅绿化养护、行道绿化养护、迎宾路绿化养护、宽幅、节点绿化养护、行道绿化养护),含迎宾馆水面卫生清理、迎宾路步道环境卫生清扫、幸福路东延段、区域内道路外侧未开发地段种植绿化(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5,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5:(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投标产品遵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相关规定执行。
  (6)《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 〔2022〕22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4、5】
(1)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的需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3)提供通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 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网上自行打印后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为从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网页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19日2023年06月2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10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发布。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CA 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备注: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 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 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 “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

6、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7、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8、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9、本项目标项1和标项5收取投标保证金,标项2、3、4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拜城县园林绿化环卫服务中心

地 址:新疆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团结路5号建

联系方式:152923357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凯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民主路62号和谐佳苑1号楼201-1商铺

联系方式:157700708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鲁冬梅

电 话:1577007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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