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湘潭市城区深化生活垃圾分类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出台,今年是深入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的头一年,我市已制定明确目标和详细方案,将努力完成70%以上的示范街道建设。
2023年,全市要完成70%以上的示范街道建设,纳入省级统筹考核的县级城市要完成50%以上的示范街道建设,未纳入的县市区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岳塘区争创1个以上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道;雨湖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全覆盖;湘潭高新区、湘潭经开区示范片区建设覆盖50%以上街道;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开展示范片区建设、评估工作,实现示范片区建设覆盖50%以上街道。
到2023年底,分类投放等设施建设与改造率达到40%以上,全面推行“定点定时分类投放”模式,城区回收网点覆盖率达到100%(国卫指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运输体系。
为达成工作目标,必须强化工作合力。每季度召开一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重点任务,协商解决重大问题;建立交办督办制度,每季通报垃圾分类工作督导情况;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年度城管考核专项工作;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评估,指导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街道)建设等级评价;进一步规范市、区两级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权限。
将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宣讲队伍管理制度和培训考核体系,实行执证上岗,各成员单位组织本系统、本行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进商场、进酒店、进窗口、进交通等宣讲活动,市直成员单位不少于2次/年,各县市区(园区)每季度组织垃圾分类入户宣传覆盖居民户数占辖区建成区居民总户数的比例不少于25%;每个社区按每300户不少于1人的标准配设分类督导员队伍,鼓励和带动网格管理员、低保对象参与督导;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负责统筹指导全市志愿者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不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进校园、进家庭、进社区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