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201]GWCG[GK]20230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3年度环卫作业质量第三方测评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05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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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6-26 09:15:00,更正为:2023-07-11 09:15: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6-26 09:15:00,更正为:2023-07-11 09:15:00。
原公告的开标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6(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更正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开标室8(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7、评标方法和标准中的技术评分项1-22更改为“根据投标人所投入本项目的车辆进行评价:承诺配置不少于5辆车,且其中至少3辆为7座商务车型。所有车辆使用年限在6年(含)以内或里程数在8万公里(含)以内的得3分。需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7、评标方法和标准中的技术评分项1-23更改为“根据投标人所投入本项目的配套设备进行评价:承诺为每辆车配置全景高清记录仪或车载云台或车载录像机的得2.5分。需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7、评标方法和标准中的技术评分项新增1-29,评分内容为“投标人承诺中标后投入的车辆无法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按采购人要求进行调换,否则采购人有权自行安排车辆,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的得3分。【注:投标人需提供书面承诺,否则不得分。】”。
4.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三)人员及设备配置要求中的2.3条款更改为“需配置不少于5辆车(含车险),其中7座商务型车辆不少于3辆且配置的车辆须优先选用自有车辆。主要用于岛内以及岛外远距离考评派车需求保障,配置的车辆需车容车貌干净整洁、技术性能良好、使用年限在6年(含)以内或里程数在8万公里(含)以内,如出现车辆有特殊原因需临时更换的情况,更换的车辆应符合采购人考评工作需求。”。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25日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可到开标现场,也可不到开标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决定。远程开标事项说明详见第五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地方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内容为准。请投标人仔细阅读。
名称:厦门市环境卫生中心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禾祥西路51号之三
联系方式:0592-2205375
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21层D单元
联系方式:0592-2229570、2233020
项目联系人:林萍
电话:0592-2229570、2233020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