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521-00503
项目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240,409.70
最高限价(元):3,240,409.7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四个月,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6月26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7月03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07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本溪满族自治县碱厂镇
联系方式: 024-464510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光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银卡东路6号信安达A座306
联系方式: 17640227210
邮箱地址: 2184185604@qq.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
账户名称: 04
账号: 2895679312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婷婷
电 话: 17640227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