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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金台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环卫喷雾降尘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3年07月25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QC--2023-29CG

项目名称:宝鸡市.金台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环卫喷雾降尘车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金台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环卫喷雾降尘车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4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街道清洗清扫车2辆18T电动环卫喷雾降尘车2(辆)详见采购文件3,600,000.003,4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金台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环卫喷雾降尘车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小微企业应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采购活动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金台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环卫喷雾降尘车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所投车辆车型必须在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并提供车型车辆公告目录;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度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度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日期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之后)
(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0)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被授权代表参加投标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7月24日  2023年07月3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1:30:00 ,下午 14:00:00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08月1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递交

开标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11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

2、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进入界面后完善相关信息并打印回执单。在招标文件发售期2023年7月25日09:00至2023年7月31日17:00时,报名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SXSZF 格式)。

3、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交费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2023年7月31日17:00前)在平台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4、投标人在网上填写的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投标人自负。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和《宝鸡市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投标人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6、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280095、400998000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金台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群众路12号

联系方式:0917-34143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鼎其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马营镇蟠龙路(高新五路)北段28号1幢604室

联系方式:0917-3156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媛

电话:0917-3156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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