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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航空基地生活垃圾(其他垃圾)清运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07月28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MD-2023036ZS

项目名称:航空基地生活垃圾(其他垃圾)清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航空基地生活垃圾(其他垃圾)清运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6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65,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垃圾处理服务生活垃圾(其他垃圾)清运1(项)详见采购文件365,000.00365,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航空基地生活垃圾(其他垃圾)清运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航空基地生活垃圾(其他垃圾)清运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
3.2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3供应商具有合格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4财务状况: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纳税证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6社会保障资金: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7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3.9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须符合财库[2016] 125号文《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7月28日  2023年08月03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征和四路沣东自贸产业园一期2号楼2楼209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0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征和四路沣东自贸产业园一期2号楼4楼405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8月0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征和四路沣东自贸产业园一期2号楼4楼4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方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

地址:西安市阎良区蓝天路88号

联系方式:180921096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尚业路1309号总部经济园6号楼516室

联系方式:135728540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强

电话:13572854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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