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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市店塔镇人民政府店塔镇生活垃圾场项目运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07月28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C2023-YL39

项目名称:店塔镇生活垃圾场项目运营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店塔镇生活垃圾场项目运营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9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3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公共设施管理服务生活垃圾场运营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930,000.0093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店塔镇生活垃圾场项目运营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 ;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 财办采〔2018〕23 号) ;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 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5)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 库〔2016〕125 号) ;
(6)《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榆政财采发〔2023〕10 号);
(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采发〔2023〕5 号);
(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店塔镇生活垃圾场项目运营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 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 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 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 供身份证;
(2)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1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 间至提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 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 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3年0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 (银行缴费凭证) 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 ,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3 年01 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 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7) 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单位,应当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附投标截止日前的查询结果但以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 (陕西榆林) ”网站 (http://www.ylcredit.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网页截图及信用中国报告加盖供应商公章 (鲜章) 为准;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为整体预留,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备注:(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2) 事业单位法人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 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7月26日  2023年08月0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陕西省) 使用CA 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08日 15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递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8月08日 15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特别提醒:1、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 ttp://www.sxggzyjy.cn/) ,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磋商文件;2、CA 锁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四楼窗口,电话:0912-3515031;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方式和“不见面”开标形 式,投标人使用数字认证证书 (CA 锁) 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在线提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提交系 统将拒绝接收。供应商可登录榆林交易平台〖首页〉不见面开标〗在线参与开评 标过程,详见《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投标人) 》 (交易平台〖首页〉 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投标人) 》) ;

4、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 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shaanxi.gov.cn/) 注册登 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5、供应商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 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 投标人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 (*.SXSCF 格式) ,并使用该文件重新编制电子响应文件 (*.SXSTF 格式) ,使用旧版电子 招标文件或旧版答疑文件制作的电子响应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3 年(一次招标,招标延用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神木市店塔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神木市店塔镇店塔村阳塔组人民路15号

联系方式:150918888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高新区高科城C座写字楼603

联系方式:09123428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话:09123428555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7月25日



相关附件: 

神木市店塔镇人民政府店塔镇生活垃圾场项目运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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