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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新筑街道办事处新筑街道贺韶村征地范围内铲青、拆(破)除、垃圾清运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07月31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GM-ZFCG-[2023]-0006、GWZC-2023-069

项目名称:新筑街道贺韶村征地范围内铲青、拆(破)除、垃圾清运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5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贺韶一组铲青、垃圾清运):

合同包预算金额:1,25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5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工地平整和清理贺韶一组铲青、垃圾清运1(项)详见采购文件1,250,000.001,25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

合同包2(贺韶一组厂房建筑物部分的垃圾清运、水泥地面破除):

合同包预算金额:2,17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17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工地平整和清理贺韶一组厂房建筑物部分的垃圾清运、水泥地面破除1(项)详见采购文件2,170,000.002,17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

合同包3(贺韶二组、四组铲青、地表垃圾清运):

合同包预算金额:53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35,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3-1工地平整和清理贺韶二组、四组;铲青、地表垃圾清运1(项)详见采购文件535,000.00535,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贺韶一组铲青、垃圾清运)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

合同包2(贺韶一组厂房建筑物部分的垃圾清运、水泥地面破除)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

合同包3(贺韶二组、四组铲青、地表垃圾清运)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贺韶一组铲青、垃圾清运)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至开标当日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电子或纸质方式留存);
(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合同包2(贺韶一组厂房建筑物部分的垃圾清运、水泥地面破除)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至开标当日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电子或纸质方式留存);
(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合同包3(贺韶二组、四组铲青、地表垃圾清运)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至开标当日查询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电子或纸质方式留存);
(3)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07月31日  2023年08月0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高新路25号希格玛大厦裙楼414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18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路25号希格玛大厦裙楼三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08月18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路25号希格玛大厦裙楼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路25号希格玛大厦裙楼三楼会议室

1、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本项目各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函。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

(12)《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 库〔2021〕35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4)《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供应商可以选择任意标段进行投标,兼投不兼中,最多只能成为一个标段的成交单位。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新筑街道办事处

地址:西安市国际港务区新筑街道

联系方式:029-833322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希格玛工程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路25号希格玛大厦裙楼414室

联系方式:029-882759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青青、张潇艺

电话:029-88275952

希格玛工程管理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30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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