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1381-00129
项目名称:北票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一体化设施建设项目—垃圾分类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00,000.00
最高限价(元):8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5天内(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2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8月04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票分中心(北票市人民路3段22号自然资源局一楼大厅)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盘或移动硬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响应文件,并承诺备份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备份响应文件递交至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票分中心(北票市人民路3段22号自然资源局一楼大厅)开标室。供应商仅提交备份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2、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并学习电子标书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限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同时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根据自身条件可持CA锁及电脑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也可以由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考虑现场网络环境的不确定性,推荐采用远程解密方式更安全稳妥。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3、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项目如有变更全部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更正公告,请供应商关注此网站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北票市城乡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心
地 址: 北票市
联系方式: 袁先生 138421779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北票双兴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北票市南山街新华路中段
联系方式: 丁为 0421-5828168
邮箱地址: beipiaoshuangxing@vip.163.com
开户行: 朝阳银行北票支行
账户名称: 北票双兴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9670120103000045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丁为
电 话: 0421-5828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