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QYZB-HF2023-03号
2、采购计划备案号:鹤财采计【2022】167号
3、项目名称:鹤峰县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提档升级项目配套车辆采购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38.25(万元)
6、最高限价:238.25(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提档升级项目配套车辆一批(纯电动路面养护车5辆(含3个充电桩)、环卫巡查皮卡车1辆、钩臂车1辆),包括不限于货物的供应、运输、卸载、安装、验收、税金、售后服务、上牌保险、车辆购置税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 30日历天内供货并交付招标人使用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且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2)拟投标产品中的车辆必须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与产品公告” 中已公告的整车产品,需提供公示截图和网址(环卫巡查皮卡车除外)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日之后)。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8月05日至2023年08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鹤峰县电子交易平台(http://enshi.etrading.cn/)点击项目招标公告中“我要投标”专区进行报名和免费
3、方式:
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鹤峰县电子交易平台(http://enshi.etrading.cn/)点击项目招标公告中“我要投标”免费下载。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08月2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在会议开始前登陆新点限额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js.etrading.cn/EpointBidOpening)进入本项目进行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意向供应商应当在恩施分散采购平台(http://enshi.etrading.cn/),点击注册按钮进行企业入库操作。办理 CA 数字证书,CA办理咨询电话:4008708080 技术支持QQ:1456235492 。
2.已上传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因自身原因选择终止的,可在鹤峰县分散采购平台中进行撤回操作。
3.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新点电子交易平台(鹤峰县电子交易平台)上同时发布。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开标(即供应商不需要拟派人员到开标现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鹤峰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地 址:鹤峰县容美镇中坝路26号
联系方式:185723035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启扬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鹤峰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右侧房屋
联系方式:155718914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昱辰
电 话:18572303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