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绥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的委托,对 绥宁县袁家团工业园公厕建设项目 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名称: 绥宁县袁家团工业园公厕建设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 绥财采计[2023]0122
3、委托代理编号: HNTFSYCG-2023-007
4、采购项目预算:296539元;最高限价:290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采购项目预算(元人民币) | 采购项目最高 限价 (元人民币) |
1 | 绥宁县袁家团工业园公厕建设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详见“采购需求” | 296539.00 | 290000.00 |
说明: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t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信息登记)。
(2)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3)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其他人员配备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执行;
以上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时间:2023年8 月4 日至2023年8 月11 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绥宁办事处(绥宁县沿河中路21号2楼)。
3、获取磋商文件的要求: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人的社保证明资料)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②法人提供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④本邀请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8 月17 日9 时30 分(北京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绥宁办事处(绥宁县沿河中路21号2楼)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8 月17 日9 时30 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邵阳分公司绥宁办事处(绥宁县沿河中路21号2楼)
★注: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 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磋商邀请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缴纳任何费用。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绥宁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绥宁县长铺镇人民路
联系人:莫先生
电 话: 15273968992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邵阳分公司地址:邵阳市北塔区西湖春天2栋2单元303室
绥宁县办事处地址:绥宁县沿河中路21号2楼
联系人:向女士 龙女士
电 话:13975917899 13682545008
附件: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
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 照 《 政 府 采 购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展 管 理 办 法 》( 财 库 〔2020〕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 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 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
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