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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大东区上园街道垃圾清运、拆除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3年08月08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04-00246

项目名称:沈阳市大东区上园街道垃圾清运、拆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50,0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1年,服务期限内预算金额结余,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具体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中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07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8月14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版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390号瑞公馆B4号楼25层)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供应商自行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文件、报名、参与投标。 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的要求,取消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文件。投标供应商代表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前,须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签到登记。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大东区上园街道办事处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沈铁路54号甲

联系方式: 024-88324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瑞公馆B4座25层

联系方式: 024-88026111

邮箱地址: hs_huazhao@163.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奥体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华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540201880000239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家桐

电  话: 024-8802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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