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YXLD-2023-10
项目名称:环卫设施综合改造(一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25,168.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公共卫生间维修改 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747,462.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47,462.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公共卫生间维修改造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47,462.00 | 1,747,462.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
合同包2(生活垃圾池治理项 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77,826.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77,826.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生活垃圾池治理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77,826.00 | 377,826.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
合同包3(垃圾箱整理维修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85,9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5,9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垃圾箱整理维修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85,900.00 | 285,9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
合同包4(垃圾地坑点治理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33,43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33,43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4-1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垃圾地坑点治理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33,430.00 | 833,43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
合同包5(生活垃圾中转站屋顶漏水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80,55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0,55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5-1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生活垃圾中转站屋 顶漏水改造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0,550.00 | 80,55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公共卫生间维修改 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生活垃圾池治理项 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3(垃圾箱整理维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4(垃圾地坑点治理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5(生活垃圾中转站屋顶漏水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7、《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9、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公共卫生间维修改 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的2022年企业年度报告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相关内容;(2)供应商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2022年度任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时段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 供应商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同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日期为从磋商文件发售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前)的相关信用记录完整截图并加盖企业原色印章;(6)提供磋商企业信用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采购文件);(7)中小微企业声明函;(8)市政三级、建造师、B证、五大员。
合同包2(生活垃圾池治理项 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的2022年企业年度报告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相关内容;(2)供应商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2022年度任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时段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 供应商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同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日期为从磋商文件发售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前)的相关信用记录完整截图并加盖企业原色印章;(6)提供磋商企业信用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采购文件);(7)中小微企业声明函;(8)市政三级、建造师、B证、五大员。
合同包3(垃圾箱整理维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的2022年企业年度报告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相关内容;(2)供应商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2022年度任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时段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 供应商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同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日期为从磋商文件发售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前)的相关信用记录完整截图并加盖企业原色印章;(6)提供磋商企业信用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采购文件);(7)中小微企业声明函;(8)市政三级、建造师、B证、五大员。
合同包4(垃圾地坑点治理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的2022年企业年度报告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相关内容;(2)供应商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2022年度任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时段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 供应商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同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日期为从磋商文件发售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前)的相关信用记录完整截图并加盖企业原色印章;(6)提供磋商企业信用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采购文件);(7)中小微企业声明函;(8)市政三级、建造师、B证、五大员。
合同包5(生活垃圾中转站屋顶漏水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附营业执照的2022年企业年度报告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相关内容;(2)供应商财务状况:提供2021年-2022年度任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时段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 供应商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同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日期为从磋商文件发售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日前)的相关信用记录完整截图并加盖企业原色印章;(6)提供磋商企业信用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采购文件);(7)中小微企业声明函;(8)市政三级、建造师、B证、五大员。
时间: 2023年08月10日 至 2023年08月1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00:00 ,下午 15: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对面陕西源信隆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21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亿融国际酒店四楼会议室
时间: 2023年08月21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亿融国际酒店四楼会议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法定代表人领取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明(如法人证、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有效的登记证明材料等)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人领取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人必须在该名单之中领取采购文件,谢绝邮寄。
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被授权人必须在供应商提供的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名单中,并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自然人参加磋商的,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拒收磋商文件)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磋商单位必须持加盖公章的磋商企业信用承诺书原件在磋商文件递交截止24小时前到代理公司换取磋商企业信用承诺书核验书(核验书需代理机构经办人签字并加盖代理机构公章);磋商单位应合理安排换取磋商企业信用承诺书核验书时间,因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进行磋商企业信用承诺书原件的核验并换取磋商企业信用承诺书核验书的视为放弃本项目磋商,责任由磋商单位自行承担。
名称:府谷县环境卫生所
地址:府谷县新区二期经济适用房大门西
联系方式:0912-8807862
名称:陕西源信隆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对面陕西源信隆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公室
联系方式:15529946166
项目联系人:王海霞
电话:15529946166
陕西源信隆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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