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老旧小区(庭院)居民的生活环境、全面提高垃圾分类整体水平,近期,市城管委在中心城区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老旧小区(庭院)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专项提升行动。
市城管委办公室成立了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庭院)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专项提升行动专班,印发了《许昌市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庭院)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专项提升行动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问题整改时间节点,确保提升行动落实落细。
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庭院)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专项提升行动专班办公室严格按照提升目标和工作要求,多措并举,强力推动提升行动落到实处。一是排查管理现状,对老旧小区(庭院)垃圾不落地现状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对未配备垃圾容器造成的垃圾落地积存、迟滞清理现象进行排查整改,确保垃圾不落地,无乱堆乱放、乱排乱倒、积存等现象。二是开展宣传引导,通过在老旧小区(庭院)悬挂垃圾分类宣传横幅、上门发放垃圾分类宣传页(册)、引导居民参与微信“垃圾分类齐点亮”活动等方式,让居民充分了解配置垃圾收集设施及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引导居民做到垃圾投放规范、袋袋入桶。三是完善设施配置,根据老旧小区(庭院)实际情况,规范配备垃圾收集容器,及时更换破损的垃圾收集容器,全面淘汰敞开式垃圾池;同时,严格落实管护责任人,对垃圾收集容器及时进行维护,确保其外观整洁、密封完好、摆放整齐,无散落垃圾和污水。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完善老旧小区(庭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要求每个老旧小区(庭院)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规范落实垃圾收集和分类投放,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密闭运输。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区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开展整改提升,强化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市专班办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督导检查,督导情况向各区进行及时反馈通报,检查结果纳入市城管委办公室当月调度,并对进展情况较差的单位进行通报。
提升行动开展以来,各区共排查老旧小区(庭院)540余个,发现存在问题的老旧小区(庭院)43个,针对发现的部分老旧小区(庭院)未设置垃圾桶、垃圾池垃圾露天堆放、大量垃圾堆积、垃圾桶满溢及周边垃圾清理不及时等问题,共开展专项督查2次。目前,43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各区共新增设分类垃圾桶105个,清理建筑垃圾13处,清理积存生活垃圾16处,清理露天垃圾6处,清理垃圾桶周边垃圾65处。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对各区的督促指导,强化对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庭院)垃圾分类设施设置、管护情况‘回头看’,对设施设置不完善、管护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督促各区下足城市管理‘绣花功夫’,不断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及管护标准,持续巩固提升行动成果。”市城管委办公室相关负责同志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