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DL-2023-0493(HBSXJ-2023CG-12)
2、采购计划备案号:夏财采计【2023】00556号
3、项目名称:环卫中心垃圾转运站臭气改造钢构房工程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71.672607(万元)
6、最高限价:171.672607(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75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提供身份证、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安全考核B证、有效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并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及不良行为,只承担本工程;
(3)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身份证、有效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4)供应商拟派五大员须具有相应资格和专业水平,其中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提供身份证、上岗证/培训合格证、有效的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
(5)提供近三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及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的承诺函;
(6)供应商需提供保证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的承诺函;
(7)报名截止时间之前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报名:
①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的记录,截图证明材料须加盖公司公章(以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时间结果为准);
②提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证明材料须加盖公司公章(以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时间结果为准);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加盖公司公章的截图证明材料(以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时间结果为准);
④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2020年8月至今)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证明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以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时间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8月19日至2023年09月07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录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文件
3、方式:
使用电子秘钥登录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应是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注册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点击项目参与(未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点击项目参与的投标人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非注册供应商应办理注册手续。注册网站:http://dzjy.jxzfcg.cn:85/login?cloudid=147,注册咨询联系电话:027-81818203;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08月19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dzjy.jxzfcg.cn:85/login?cloudid=147)。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否;
2.资金来源:区级财政性资金;
3.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4.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5.供应商于2023-08-14至2023-08-018 上午8:30时-下午16:30时,登录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按照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上传文件并报名,文件内容须清晰可辨、内容完整并加盖公章,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未加盖公章、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均视为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江夏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纸坊大街宁安路4号
联系方式:027-879585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盛玺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明日之星科技产业园综合楼3楼
联系方式:027-81529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丽
电 话:027-81529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