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采购人名称)的 麻阳县县乡垃圾收集、分拣、转运一体化工程(麻阳县城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特许经营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麻阳县县乡垃圾收集、分拣、转运一体化工程(麻阳县城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特许经营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麻财采计20233041
3、委托代理编号:(F)HNWX-CG-2023015
4、采购项目预算:329102250元,综合上限单价180.33元/吨(包含建设及运营所有成本、焚烧、利润等相关内容)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拟采用 BOT 的运作模式,其中建设期 1 年、运营期 25 年。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需求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1 | 麻阳县县乡垃圾收集、分拣、转运一体化工程(麻阳县城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特许经营项目) | 麻阳县县乡垃圾收集、分拣、转运一体化工程(麻阳县城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特许经营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1项 | 329102250元 | 329102250元 | ¨ | ¨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五、获取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3年8月16日起至2023年8月23日(法定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①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附件一);④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到湖南五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鹤城区红星路水木天城九栋三楼) 报名获取磋商文件。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8月2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指定开标室 。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七、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名 称: 麻阳苗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地 址: 麻阳苗族自治县高村镇
(3)联系人: 王先生
(4)电 话: 155807552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湖南五溪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 湖南省怀化市经开区舞阳大道与环城西路交汇处武陵山现代商贸物流城(一期)A1栋
(3)联系人: 谭先生
(4)电 话: 18273846569
附件一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型□
□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 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