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号:FLQ23A00029
项目名称:2021年垃圾分类配套设备采购(第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920,000.00元
最高限价:4,9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塑料垃圾桶 | 960,000.00元 | 1 | 项 |
包号:2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厨余垃圾车、钩臂式垃圾车、压缩式垃圾箱 | 3,960,000.00元 | 1 | 项 |
最高限价总计:4,920,00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应在2023年 11 月 20日前交货并完成现场调试和车辆上户(分包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分包一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获取文件期限:2023年8月17日 至 2023年8月23日。
每天上午08:30:00至11:30:00,下午14:0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涪陵区)(https://www.cqggzy.com/fulingweb)网上发布
方式或事项: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注册成为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3年9月6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9月6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新区太白大道34号汇智国际大厦1楼)
开标时间: 2023年9月6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涪陵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新区太白大道34号汇智国际大厦1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涪陵区环境卫生服务中心(重庆市涪陵区城市水域环境卫生服务中心)
采购经办人:敖飞
采购人电话:02372303609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涪陵区宏声大道19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华大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陈萌
代理机构电话:13618390331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新城区万汇路66号3幢3楼(建筑业大厦)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萌
项目联系人电话:13618390331
2021年垃圾分类招标文件(第二次挂网).doc(2.89 M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