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龙湾区易腐垃圾分类直运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9月12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zc202308004
项目名称:龙湾区易腐垃圾分类直运项目
预算金额(元):540万元。
采购需求:龙湾区各小区易腐垃圾收集及清运等工作。具体详见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内容详见第四部分采购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
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售价(元):0。
方式:潜在供应商通过账号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或采购需求)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采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不予受理。请潜在投标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9月12日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达现场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9月12日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开评标,无需到达现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电子投标说明:(一)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2、“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通过“政采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电子加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采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4、投标供应商应当在电子加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电子加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5、投标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备份投标文件”,“备份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后,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发送到指定邮箱:1589009783@qq.com,并与代理公司做好接收确认工作;否则视作投标供应商未提交“备份投标文件”。6、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撤回。 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7、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1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2号)等文件要求,本项目经采购人负责人同意,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进行采购活动。投标供应商无需在开标当天到达开标现场对电子投标进行解密,可在公司办公场地在规定时间内对电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进行解密。重要提醒:解密用的CA为制作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CA。8、电子投标操作指南详见:“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二)其他相关说明 1、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含网上下载采购文件)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文件在招标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5、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针对采购文件的质疑不予受理。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温州市龙湾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升平路7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卞女士
联系方式:0577-86966113
质疑联系人:王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7-869629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温州市兴城工程造价审计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大诚商厦E幢702室
联系人:郑凯挺
联系方式:0577-88370285、13634235000
传真:0577-88370255
质疑联系人:金奇云
质疑联系方式:0577-8837028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
地 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宁西路565号
传 真:/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577-8560083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