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邵东市廉桥医药工业科技园街道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
2、政府采购编号:邵东财采计【2023163】
3、委托代理编号:HNYG-SDZFCG-202319
4、采购项目预算:50.33万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6、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完成整体项目。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元) | 最高限价 (元) |
1 | 邵东市廉桥医药工业科技园街道环卫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 | 街道环卫清扫保洁清运 | 1 | 320800元/年 | 320800元/年 |
垃圾清运 | 1 | 182500元/年 | 182500元/年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2)强制采购: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实行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
(3)优先采购:本项目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支持的两型产品。
(4)价格评审优惠:本项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5)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2、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磋商采购。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1.3银行开户证明材料;
1.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1.5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1.6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见前附表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8日,每日上午9:30-11:30分,下午15:00-17:00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邵东市昭阳大道449-451号长沙银行6楼)
3.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证明材料、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附件:确认通知。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09时30分,地点为:地点为:邵东市昭阳大道449-451号长沙银行6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公告发布媒体: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公告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邵东市廉桥镇人民政府
地址:邵东市廉桥镇
联系人:王婷
联系电话:13657399315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女士
电 话:15873776663
地 址:邵东市昭阳大道449-451号长沙银行6楼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