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CZK2023-ZB-1097-001R
项目名称:关于环卫车辆的采购(货物)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2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垃圾车):
合同包预算金额:2,02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25,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垃圾车 | 抑尘车、高压清洗车、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餐厨垃圾车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25,000.00 | 2,02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垃圾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垃圾车)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两年中其中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本年度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证,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的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投标人应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六个月中至少一个月的社会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3.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申明);
3.7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3.8投标人所投车型需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提供网站截图);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10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上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未在指定渠道获取或已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时间: 2023年09月06日 至 2023年09月1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时间: 2023年09月26日 13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网上递交
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楼开标1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4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 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1.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6《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榆政财采发〔2022〕10号)。
1.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2、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供应商在线上报名后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供应商界面进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锁)对响应文件进行签章、加密、上传、签到、解密。不见面开标系统的签到和投标文件解密事宜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榆林市)(http://yl.sxggzyjy.cn/),选择“服务指南”,点击“下载专区”,点击榆林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榆林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询标操作手册V1.0,请投标供应商仔细阅读操作手册,了解操作流程,熟练掌握不见面开标、不见面询标操作相关事宜,若无法正常投标,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CA锁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四楼窗口,联系电话:0912-3515031。
4、请各投标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名称:榆林科创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
地址:榆林科创新城榆横八路科创新城建设指挥部
联系方式:13152111217
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
联系方式:0912-3683703
项目联系人:尚智
电话:17349251183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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