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LQZ-2309084
项目名称:2023年度衢江区城区临时建筑垃圾堆放点运维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560000
最高限价(元):560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56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本次采购内容为2023年度衢江区城区临时建筑垃圾堆放点运维,运维期一年,运维服务包含维护场地秩序,场内道路维修,南山路与场地之间道路维护(随破随修),雨污水分离设施排放管理及车辆进出堆放点登记,垃圾分类以及垃圾机械推平、转移等工作,场内外监控安装具体详见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服务期限为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服务满半年后,如因采购人工作需要或因特殊情况(政策等原因),需要关闭临时堆放场并中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实际合同结算价款按实际运维时间以合同价折算)。服务期满无质量、服务问题视为履约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本次招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策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余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3年09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5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09月25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振兴东路268号6楼,电子标在政采云平台网上进行。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本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2023年度衢江区城区临时建筑垃圾堆放点运维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投标供应商均作资格无效处理。
3.投标保证金: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
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5.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6.质疑和投诉: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磋商文件之日(公告期限截止日之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衢州市衢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杨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0-8762709。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7.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本次招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策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余同)。
7.2政府采购金融服务:鼓励供应商开展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申请。
7.3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其他事项
8.1未按磋商公告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将被拒绝。
8.2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磋商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2)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4)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邮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投标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5)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投标供应商递交了备份响应文件的,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件撤回。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投标供应商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8.3信用记录: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8.4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全部注册步骤并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否则将导致合同款无法正常支付,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请投标人尽早完成注册。
8.5供应商如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本项目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前获取采购文件的,请自行登陆相关网站查看更正、补充或澄清公告内容,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就上述内容作出书面通知。
8.6采购信息发布媒介: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8.7在公告期限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获取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衢江区仙岩路3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汪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2298699
质疑联系人:郑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0-22986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中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衢州市衢江区港汇商务广场1号楼1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3380568
质疑联系人:郑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0-3380578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衢州市衢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浙江省衢州市衢江区政和路6号
传 真:
联 系 人:杨工
监督投诉电话:0570-876270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