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KJ-WL-2023030-1
项目名称:温岭市新河镇有机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服务项目采购(第二次发布)
预算金额(元):12000000
最高限价(元):9345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温岭市新河镇有机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服务项目采购(第二次发布)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温岭市新河镇有机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服务项目采购(第二次发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公开招标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年(采用1+1+1形式,服务期1年满后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合同履行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10月12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www.zcygov.cn
方式:1.尚未注册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供应商的应先进行注册申请,注册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注册申请免费。 2.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应用模块,点击菜单的“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填写获取采购文件的申请信息。点击“下载采购文件”即可获取采购文件。 3.采购公告上附件里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当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后再获取采购文件,没有通过注册登记而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的,不予受理。 4.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非通过以上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2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2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 CA 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 CA 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 CA 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安装“电子交易客户端”软件,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电子交易平台拒收。“电子交易客户端”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下载专区 — 电子交易客户端”版块获取。
(3)供应商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交易客户端”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电子交易平台。
(4)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5)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7)公告发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l.gov.cn/col/col1402172/index.html)。
(8)温馨提醒:开评标期间,投标人代表应在线操作,并关注政采云有关信息公布、澄清等情况。投标人代表不参加开标程序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河镇市民大道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7858693112
质疑联系人:王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135862282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岭市城西街道川安南路99号佳源壹号北区5幢50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林琳、江锡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6104033、0576-80689060
质疑联系人:张瑛
质疑联系方式:0576-86104033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岭市财政局
地 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29号
传 真:
联 系 人:温岭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6-86086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