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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河口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车间托管运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3年10月08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JL2023-09-22

2.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3]-00053号

3.项目名称梅河口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车间托管运营服务项目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预算金额(最高限价):3716840.00元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7.采购需求

7.1采购标的名称:梅河口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车间托管运营服务项目

7.2数量:1项

7.3简要技术需求和服务要求:渗滤液处理车间托管运营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1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需求,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或证明;

3.3供应商近年(2022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拒绝其参加投标;

3.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0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方式投标人应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先注册成为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供应商,再登录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并填写投标信息(先下载招标文件后填写,否则无法填写)。供应商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填写投标信息,否则将失去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询相关信息。

4.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在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和地点:2023年10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现场考察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考察。

2.开标前答疑会时间和地点:本项目不组织开标前答疑会。

3.开标方式:开标采用视频直播方式进行。各投标供应商请于开标前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

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期限及方式: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投标供应商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CA数字证书(企业锁)登录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远程对所投采购包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各投标供应商开标前及网上开评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会在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文字通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提交形式和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人须知》。

5.2采用非保函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数额及账户信息:

5.2.1账户名称: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5.2.2账号:0750302011015200011468

5.2.3投标保证金数额:60000.00元

5.2.4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1)梅河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银行柜台办理)

(2)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银办理)

5.2.5提交保证金要求: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汇款账号须严格按照公告提供的账号填写。银行柜台办理须在摘要处填写:@001261;网银办理时须在摘要处填写:001261。如未按要求填写,属无效汇款,投标响应无效,银行系统将自动退回,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详见操作手册),投标人登录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提交的依据。如采用此种方式,建议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日前24小时进行投保,保费应通过投保人(供应商)基本账户进行支付。采用纸质保函形式的递交地点: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6.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6.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6.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6.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6.4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政策。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梅河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化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梅河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梅河口市梅河大街2389号

联系人:金星

联系方式:0435-4500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金龙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梅河口市人民大街1731号 

联系方式:0435-4609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金波           

电话:0435-4609888

4.技术服务

用户注册咨询联系电话:0435-4578817

CA办理咨询电话:0435-4578817

网络技术支持(招标文件获取等)咨询电话:0435-4578815

电子保函咨询电话:400-153-8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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