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TDCG-2023-003-1
项目名称:沙溪镇2023-2026年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015000.00 元
最高限价:19566259.95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饶购2023F000953444 | 沙溪镇2023-2026年城乡环卫一体化服务 | 1 | 元 | 23015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叁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jxsggzy.cn/web/)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参加投标的投标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9)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1、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如投标人为银行、保险、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加投标活动,保证金可以从分公司账户转入。投标文件中需要法人代表授权或签署的,均可由分公司负责人授权或签署。 三、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阶段提供了满足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后,(格式详见政府采购供应商基本资格信用承诺函)可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应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采购人可以在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前,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所作信用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1日 00:00 至 2023年10月18日 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www.jxsggzy.cn/web/下同/)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1月06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上饶市信州区沙溪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上饶市信州区沙溪镇龙门路
联系方式:0793-80386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恒煜通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天佑雅苑二期5栋1-3#
联系方式:13767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1577997****
附件下载:
技术需求或服务需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