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的通知。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减量分类的通知
成住建发〔2023〕149号
各区(市)县住建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为深入做好全市物业小区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容器设置场地设置有关工作
全市物业服务行业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将其作为小区问题用心用情马上解决机制的重要内容,主动作为,切实落实有害垃圾、大件垃圾、零散建筑垃圾分类投放工作要求。
一是在物业小区门卫室、快递存放点等区域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确定的标准(红色桶,标明有害垃圾)单独设置汞、灯、药、池、漆等有害垃圾回收容器(投放点),不得与其它垃圾回收容器相邻设置,引导业主规范投放,并按规定定期交收运企业收运。
二是废旧床架、床垫、沙发、桌椅、衣柜等大件垃圾按照城管部门要求设置临时堆放点或者堆放到属地街道社区指定的大件生活垃圾集散点。在小区客服中心张贴或通过业主QQ群、业主微信群推送收运企业联系方式或“二维码”,方便群众预约收运,并做好收运企业上门收运时的相关配合工作。
三是业主零散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由业主自行清运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有偿代为清运,并做到日产日清。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按规定收取垃圾清运费,未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清运装修垃圾的名义收取费用。
二.配合做好宣传工作
各物业服务小区应主动配合属地分类办、社治、城管、环境、街道、社区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做好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投放的宣传工作。
一是按照属地街道社区要求将宣传资料在小区主要出入口、小区宣传栏等位置进行张贴。
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业主微信群、业主QQ群等方式将电子宣传资料推送给业主,共同引导业主规范投放行为。
三.加强督促检查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建立对所服务小区的检查机制,定期对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与绩效管理挂钩,体现奖优罚劣。
各区(市)县住建部门应加强与属地分类办、社治、城管、环境等部门的联系,在日常督导过程中加强对物业小区、物业企业落实垃圾减量分类责任督导,对未执行本通知要求的,限期责令整改,并依据实际情况采取约谈、通报、信用记分或按照《成都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抄送城管部门处理等方式加大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推动本通知全面落实落地。
市住建局将结合日常督导采取“双随机”的方式对全市物业小区、物业企业、各区(市)县住建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
特此通知。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