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PC-2023-HW-007
项目名称: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环卫、园林、市政运行管护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8898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环卫、园林、市政运行管护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8898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1、城市道路及附属立面公共设施保洁作业、“牛皮癣”清理;城镇公共厕所的日常运营管理及维护;城镇公共绿地及道路绿化的管理、养护、补植;城镇环卫园林公共设施管养作业;城镇生活垃圾收运作业及终端处理;无物业管理开放式小区垃圾收集清运作业及环卫设施配套;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的收运及终端处理;创建、迎检等重大活动任务和突发应急处理事项等工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本此项目预算为一年的金额,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31日至2023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投标人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人,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5、投标人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6、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供应商服务1号群:30349928(如已加入1-11群,无需重复加入,十一个群联动直播),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和布克西街7号
联系方式:189993156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鹏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第九师巴克图经 济技术开发区办公楼三楼301室21A号
联系方式:156099667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飞龙
电 话:15609966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