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浙华元23-11-01
项目名称:浣东街道第二轮越美小区创建小区垃圾分类投放点(环保屋、亭)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3600000
最高限价(元):36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浣东街道第二轮越美小区创建小区垃圾分类投放点(环保屋、亭)采购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3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þ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时间:__/__至2023年11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方式:潜在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售价(元):免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7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7日14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由于本项目实施时间紧,故采购意向公开不足30日。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电子招投标(电子交易)说明:
①本项目以数据电文形式,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进行招投标活动,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一致。
②投标准备:供应商应在投标前完成政采云平台账号注册、CA数字证书办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等。
③招标文件获取:本项目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潜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对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对该文件提出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④投标文件制作: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中完成“填写基本信息”、“导入投标文件”、“标书关联”、“标书检查”、“电子签名”、“生成电子标书”等操作。
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托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电子交易活动,平台不接受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投标活动。
⑥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⑦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通过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工作。若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将导致投标无效或失败。
⑧具体操作指南:详见政采云平台“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
(4)《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5)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6)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拓展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缓解供应商资金压力,供应商中标(成交)后可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申请“政采贷”,操作路径: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融资服务,可在热门申请中选择产品直接申请,也可点击云智贷匹配适合产品进行申请,或者在可申请项目中根据该项目进行申请。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诸暨市人民政府浣东街道办事处
地址:暨东路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斌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67552992
质疑联系人:卢钢
质疑联系方式:198575201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诸暨市东二路125号鸿迪大厦8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菊娣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358540918
质疑联系人:郑椒源
质疑联系方式:1342958187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诸暨市财政局
地址:诸暨市人民中路356号
联系人:吕康玮
监督投诉电话:0575-87111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