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YLZCD2023-156
项目名称:采购除雪设备、园林垃圾处理设备及公园广场设施设备车辆货物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576,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一标段:采购环卫除雪设施设备货物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551,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551,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车辆 | 采购环卫除雪设施设备货物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551,000.00 | 6,551,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包2(二标段:采购园林垃圾处理设备货物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125,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125,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车辆 | 采购园林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货物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125,000.00 | 2,12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包3(三标段:采购公园广场设施设备货物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9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其他车辆 | 采购公园广场作业设施设备货物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900,000.00 | 2,9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标段:采购环卫除雪设施设备货物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6)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2(二标段:采购园林垃圾处理设备货物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6)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合同包3(三标段:采购公园广场设施设备货物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榆林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6)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8)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9)《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10)《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1)《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人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标段:采购环卫除雪设施设备货物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至今新成立公司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但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评审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8)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合同包2(二标段:采购园林垃圾处理设备货物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至今新成立公司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但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评审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8)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合同包3(三标段:采购公园广场设施设备货物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至今新成立公司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及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银行缴费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②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或营业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提供信用中国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获取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但最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评审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信用承诺书(保证金)(承诺书效力和作用等同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进行注册、登录,自主上报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8)提供《榆林市政府采购货物类项目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时间: 2023年11月17日 至 2023年11月23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使用CA锁报名后自行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时间: 2023年12月0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网上递交
开标地点: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7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特别提醒:(1)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 (http://www.sxggzyjy.cn/),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2)CA锁购买:①现场购买榆林市市民大厦3 楼,E18、E19 窗口,电话: 0912-3452148;②线上购买操作指南:http://www.sobot.com/chat-web/user/chatByDocId.action?docId=829e079c5f0a4bd6a51365f5b942c676&cid=267&robotNo=1)。(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方式和“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人使用数字认证证书(CA 锁)对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任意时段登录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系统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可登录榆林交易平台〖首页〉不见面开标〗在线参与开评标过程,详见《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交易平台〖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榆林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4)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5)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投标人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SXSCF 格式),并使用该文件重新编制电子投标文件(*.SXSTF 格式),使用旧版电子招标文件或旧版答疑文件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拒绝接收。
名称:榆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榆林市湖滨南路1号
联系方式:0912-6660319
名称:榆林众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榆林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兴达路国际商务大厦写字中心B612
联系方式:0912-3836262
项目联系人:高涛
电话:0912-3836262
榆林众昌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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