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G2023357G
项目名称:宁波生活垃圾分类城市氛围营造宣传项目
预算金额(元):1800000.00
最高限价(元):媒体宣传策划:1200000.00;公益广告刊播:60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中心宁波生活垃圾分类城市氛围营造宣传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8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重点培塑行业典型人物,挖掘行业亮点,提升我市垃圾分类舆论氛围,在省、市各级官方媒体宣传推广,同时在中心城区楼宇、居住区公共场所刊播公益广告,具体需求详见本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http://www.zcygov.cn//)
方式:(1)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采购文件”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
(3)公开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对本项目提起质疑、投诉,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如未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7日 13: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7日 13:30
开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评标,供应商可在线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bszzx.com.cn/)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请各供应商根据本采购文件的要约邀请,进行要约响应并自觉遵守各项承诺;否则采购人有权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财政部门上报供应商的诚信状况,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予以赔偿。
2.3说明
2.3.1本项目实行网上提交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评审方式。若供应商参与本次投标采购活动的,自行承担与本次采购相关的一切费用。
2.3.2首次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开启前准备:各供应商应在首次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开启前确保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递交投标文件或投标文件递交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3.3投标文件制作:
(1)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府采购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95763。
(2)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具体流程详见“政府采购云平台”。
2.3.4以U盘存储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1份,按“政府采购云平台”要求制作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以用于异常情况处理。
2.3.5各供应商可通过邮寄或现场递交的方式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需按以下要求递交:供应商须在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前一日16:00前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创意三厂3号楼2楼前台,快递单上备注项目编号后五位,卢忱忱收,0574-87158302];采用现场递交的方式递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的,需按以下要求递交:供应商须在本项目上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规定地点[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请各供应商确保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投标要求的,本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概不负责;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3.6开启投标文件注意事项:上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并于上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文件密封,送交到前款约定地点,逾期送达不予接收。
上传(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供应商应当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若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的供应商满足三家或以上的,其他解密不成功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响应。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供应商放弃响应。
2.3.7其他特别提醒事项:
(1)本项目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采购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或电子邮箱进行收发。
(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
2.4公开招标公告与采购文件不一致之处,以采购文件为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中心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解放南路208号建设大厦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范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952285
质疑联系人:赵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9522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566号创意三厂3号楼2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卢忱忱、王银、朱白辰、陈玲、赵梦洁、赵娜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158302/88950837
质疑联系人:史维祺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5830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海曙区中山西路19号
传 真:/
联系人 :李小钢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04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