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3-XBZC-01304
项目名称:2024年度《城市快速路清扫保洁、冰雪清运及设施清洗综合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35769700
最高限价(元):73213000,27550200,17361600,176449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城市公共设施应急抢险中心(乌鲁木齐市环卫特种作业中心)2024年度《城市快速路清扫保洁、冰雪清运及设施清洗综合项目》一标段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3213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快速路高架桥标段。
(1)一环路双向道路及匝道。雅山隧道一层——火车站——广汇桥沿东外环——帕米尔街——苏州路高架——蜘蛛山立交含蜘蛛山二层高架及隧道;木材厂红绿灯——雅山二层新疆饭店桥面;
(2)机场高速双向道路及匝道(S115K0——K11+500,包含下穿车行、人行通道以及机场高速进入T2T3航站楼沿线道路及航站楼站台部分、地窝堡立交桥);
(3)克南高架双向道路及匝道(平川路路口——温泉路高架大学城落地处);
(4)阿勒泰路高架双向道路及匝道(华凌桥北阿勒泰路高架入口处——木材厂红绿灯);
(5)西山高架双向道路及匝道(华凌桥下东侧匝道出、入口——西山四道岔红绿灯);
(6)河滩路广汇立交桥桥体北侧正下方——燕南立交桥双向主辅道(含三屯碑立交桥桥面、燕北立交桥桥面、燕南立交桥桥面及沿线所有人行天桥及匝道)。
备注:实际作业范围以项目交接时的《交底作业清单》为准。
标项二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城市公共设施应急抢险中心(乌鲁木齐市环卫特种作业中心)2024年度《城市快速路清扫保洁、冰雪清运及设施清洗综合项目》二标段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75502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河滩路标段
河滩路上沙河立交桥——广汇立交桥桥体北侧正下方双向主辅道和人行道(含河北路跨线桥、河南路立交桥桥面及沿线所有人行天桥及匝道)。
备注:实际作业范围以项目交接时的《交底作业清单》为准。
标项三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城市公共设施应急抢险中心(乌鲁木齐市环卫特种作业中心)2024年度《城市快速路清扫保洁、冰雪清运及设施清洗综合项目》三标段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73616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东二环北段
东二环上沙河立交桥——东泉路进出口(双向主道)(含进出口,米东南路4条上下匝道、温泉路高架8条上下匝道、高尔夫路进出口2条上下匝道、东泉路进出口辅道、北向南东泉路出口辅道人行花砖)。
备注:实际作业范围以项目交接时的《交底作业清单》为准。
标项四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城市公共设施应急抢险中心(乌鲁木齐市环卫特种作业中心)2024年度《城市快速路清扫保洁、冰雪清运及设施清洗综合项目》四标段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76449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东二环南段
东二环东泉路进出口——乌奎连接线(双向主道)(含进出口及北向南金沙滩街进出口辅道、跃进街2条上下匝道、明华街4条上下匝道、乌奎互通4条匝道)。
备注:实际作业范围以项目交接时的《交底作业清单》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在财政预算保障同时年度考核合格的前提下逐年签订合同。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评标时将给予此类企业进行价格10%的优惠,用优惠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xjca.com.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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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城市公共设施应急抢险中心(乌鲁木齐市环卫特种作业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环卫南路68号
联系方式:0991-87899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联系方式:0991-5823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静、刘建新
电 话:0991-5823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