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把城市“洁净关”是城管环卫部门的首要重任。29日,记者从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获悉,为促进环卫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东莞市环卫行业信用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修订版)》(下称方案)已于日前印发实施。方案完善关于“一票否决”的表述,对年度信用综合评价等级为差的企业,增加了“限制其参加东莞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评优评奖活动”的约束措施。
设定61项加减分指标
近年来,全国各级各部门各行业有序推进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工作。其中,环卫行业市场信用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各级环卫行政主管部门的层层推进,也需要环卫市场主体的积极配合和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
“构建完善的环卫市场信用体系,制度建设是第一步。”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表示,修订东莞市环卫行业信用管理实施方案,有利于环卫行业信用评价工作的开展,也将利于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新修订的《东莞市环卫行业信用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共分6方面内容,分别是工作目标、工作范围、信用综合评价内容、等级划分、评定流程以及附则,主要对评价内容、等级划分和评定流程进行了明确。其中,评价内容包括企业履约能力、企业服务质量、企业遵纪守法等三方面,分别设定了包括合同履约情况、行业协会等级评定、关心关爱环卫工人、规章制度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落实环卫作业要求、市级主管部门评定、获得奖励表彰、社会舆论监督、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支付工人工资等共61项加减分指标。
相比旧方案,方案明确了等级评定和等级管理两项内容。在1000分原始信用积分基础上进行积分评定后,根据企业信用积分结果将企业信用综合考评等级分为优(1200分及以上)、良[1000分-1200分(不含)]、差[1000分(不含)以下]三个等级。其中,评价等级为优的企业,实行动态监督管理,优先推荐参加政府招投标项目、评优评先活动;评价等级为良的企业,实行常态化监督管理;评价等级为差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名单,实行严格的日常监督检查,并限制其参加东莞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评优评奖活动。评价等级期限为一年。
完善“一票否决”表述
相比旧方案,方案完善关于“一票否决”的表述,提出企业在当年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信用综合评价等级直接评定为“差”,并列入重点监管名单,比方说,在环卫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行为且受到行政处罚;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 1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违法运输、倾倒或处置生活垃圾,受到行政处罚的;拖欠工人工资拒不整改的。
方案还优化了评定指标的相关表述,比方说:评定工人基本工资时不包含加班费,突发疾病死亡的(如:猝死)原则上不作扣分,同一事项被多次不同层级单位通报表彰奖励(或被多次不同层级的媒体报道)的按最高标准以1次加扣分计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