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自2023年12月10日起,贵阳市行政区域内受监督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拆除工程,均应结合工程进度编制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
通知要求,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建设单位应建立相应奖惩机制,监督和激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具体落实建筑垃圾减量化的目标措施。新建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将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措施纳入招标文件和合同文本,将建筑垃圾减量化措施费用纳入工程概算;应积极采用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建造方式和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组织模式,从源头构建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项目管理体系。
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要结合施工组织设计,科学编制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要实时统计并监控建筑垃圾产生量,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降低建筑垃圾排放量,实现源头减量、分类管理、就地处置、排放控制、污染防治的目标。
全市受监督的各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拆除工程项目(含停工项目)需在12月29日前填报《2023年贵阳市房建市政工程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工作统计表》,上报项目属地的区(市、县)住建局责任监督管理机构,各监管机构汇总后报市建筑管理处安监站。自2024年1月起全市各在建工程、拆除工程使用施工企业账号在“筑慧通”平台上按月填报《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月报表》,其中新开工项目需根据所编制的《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填报《建筑垃圾减量化排放计划表》,以实现减量化数据实时更新与自动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