揽货、运输、放哨、“了难”、倾倒、掩埋……这个“专业”化“销毁”生活垃圾的团伙栽了。12月18日,记者从湘潭县检察院获悉,一群不法分子在暴利的驱使下,相互勾结,跨市非法倾倒未经处理的生活垃圾及固体废物超23万立方米。该院以污染环境罪对朱某等5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该案为全省首例非法倾倒未经处理的生活垃圾污染环境案。
湘潭县的朱某一直在外地从事货运,经常会拖运一些未经处理的垃圾进行倾倒。因他承接的都是没有资质“垃圾站”未经处理的垃圾,所以只能寻找合适地点“一倒了之”。
2020年,朱某回到湘潭县,经人牵线搭桥后,联系上郭某等人,几人一拍即合,合谋采取同样的方式继续从外市各个“垃圾站”拖运未经处理的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至湘潭县内非法倾倒点掩埋。
因利益巨大,该团伙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不断壮大,形成了揽货、运输、放哨、“了难”、倾倒、掩埋等“专业”链条。
为让这个生意能做得“长久”,郭某还安排人清扫路面洒落垃圾,并在倾倒点撒上草籽,盖上塑料膜,以此逃避执法检查。
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朱某、黄某、郭某等人按照各自分工,将莫某等十人(另案处理)私自承接的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混合物,从长沙非法转运至湘潭县某镇、岳塘区某镇直接进行倾倒,造成周边环境被严重污染。
2023年3月,该案案发,21名涉案人员相继被抓捕归案。
“经组织专家进行认定,两处林地被非法倾倒未经处理的生活垃圾及固体废物超23万立方米,生态修复费用需要约400万元。”承办检察官介绍。
案发后,为更好地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湘潭县人民检察院同时启动公益诉讼程序,以“刑事+公益诉讼”组合拳追究生态环境侵权责任,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追回环境损害赔偿金2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