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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城县园林绿化环卫服务中心宣传制品及雕塑采购项目二次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3年12月20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cx-jzxtp-2023-008-01 

    项目名称:拜城县园林绿化环卫服务中心宣传制品及雕塑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706696.8 

    最高限价(元):706696.8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拜城县园林绿化环卫服务中心宣传制品及雕塑采购项目二次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706696.8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详见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投标产品为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九大类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必须为国家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3)提供近六个月缴纳税收证明;(4)提供近六个月盖有社保局公章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中含法人和委托人的社保明细);(5)近一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6)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7)此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2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2月22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新疆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2.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3.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各政府采购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拨打400-881-7190客服电话。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拜城县园林绿化环卫服务中心

地 址:新疆区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团结路5号建

联系方式:0997-86265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创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兰干街道栏杆社区新华东路与栏杆路糖酒公司院内17号商铺

联系方式:18299597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树权

电 话:18299597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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