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XJB-SY-2024011
项目名称:山阳县必康大道等新纳入环卫市场化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山阳县必康大道等新纳入环卫市场化运营服务项目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服务 | 清扫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0 | 2,0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包2(山阳县必康大道等新纳入环卫市场化运营服务项目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服务 | 清扫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00 | 3,0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山阳县必康大道等新纳入环卫市场化运营服务项目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关于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标明行业;
合同包2(山阳县必康大道等新纳入环卫市场化运营服务项目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9)《关于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政策》(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1)《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标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山阳县必康大道等新纳入环卫市场化运营服务项目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3)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的供应商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4)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供应商信誉要求: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7)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合同包2(山阳县必康大道等新纳入环卫市场化运营服务项目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3)提供2023年1月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的供应商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4)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供应商信誉要求: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7)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时间: 2024年03月21日 至 2024年03月27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商洛市通江西路中段全兴紫苑13-5商铺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300元
时间: 2024年04月12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省商洛市通江西路中段全兴紫苑13-5商铺一楼会议室
开标地点:陕西省商洛市通江西路中段全兴紫苑13-5商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招标文件件领取须知:
1、有意向的投标供应商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复印件)、营业执照,以上资料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至我公司,现金获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换。
2、注意事项:文件领取投标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包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名称:山阳县城市管理局(本级)
地址:山阳县城关街办迎宾大道公路段楼
联系方式:13992431113
名称:陕西省九标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商洛市通江西路中段全兴紫苑13-5商铺
联系方式:0914-2335089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9142335089
陕西省九标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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