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

环境工程科技网

____

打造同仁交流平台,探求行业发展真谛

服务热线   ——

0538-8993676

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道办事处西安市高陵区地铁10号线杏王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杏王安置楼)周围拆迁及垃圾清运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4月15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KZB-2024-111

项目名称:西安市高陵区地铁10号线杏王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杏王安置楼)周围拆迁及垃圾清运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4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日历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高陵区地铁10号线杏王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杏王安置楼)周围拆迁及垃圾清运)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高陵区地铁10号线杏王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杏王安置楼)周围拆迁及垃圾清运)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2)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事业法人提供部门决算报告;或在磋商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表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诚信声明; 以上四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磋商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磋商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任意税种)或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诚信声明;

(4)提供缴费所属日期为磋商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一月份(磋商截止时间当月不计入)的缴费凭据或社保机关出具的缴费证明/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出具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或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诚信声明;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开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对投标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如果投标人被查实在开标前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响应为无效;以开标当天代理公司核查为准;

(9)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调整后的同等级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声明;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企业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询并在有效期内,且无不良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4月11日  2024年04月1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2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4月24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服务专区进行查询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18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9)《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七)关于弃标的说明:根据《西安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市财函[2021]431号文第16条规定,供应商登记免费领取采购文件的,如不参与项目投标,应在递交投标(或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向财政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应的佐证。供应商一年内累计出现三次该情形,将被监管部门记录为失信行为。若您因为一些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请您务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ruikexmgl@163.com告知我们,以便我们正常开展后期工作,同时也避免再次打扰您,感谢您的配合。
(八)成交供应商在开标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版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为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纸质响应文件均须A4纸打印,正副本分别各自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道办事处

地址:西安市高陵区西街111号

联系方式:177830461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瑞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央路303号保利中达广场2207室

联系方式:136591408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13659140848

瑞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0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


投稿邮箱:zghwkjw@163.com      联系电话:0538-8993676
鲁ICP备19065681号-2      技术支持:焦点网络(电话:0538-6632526,825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