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可以有效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近日,记者从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截至去年底,辽宁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7.57%,超过国家指标要求。
近年来,我省坚持高位推动,建立由省主要领导任召集人的联席会议制度,先后出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意见、实施意见和两个五年滚动计划。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立法,目前全省已有11个城市完成立法工作。同时,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和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合理布局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完善分类运输系统,提升分类处理和收集转运能力。作为国家46个试点城市的沈阳市、大连市,先行先试,成效较为明显。在全国首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活动中,沈阳市2个典型案例、大连市1个经验做法入选《绿色中国 文明答卷》。在2023年全国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竞赛中,我省分别获得专业赛第七名和家庭赛第二名。
下一步,我省将加快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设施设备,抓紧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和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全省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