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岭市清源建筑垃圾清运有限公司因违法超限运输案,被温岭市交通运输局罚款人民币1万3975元整。
据公告内容,2024年07月02日09时35分,温岭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228K3928+100路段检查时发现温岭市清源建筑垃圾清运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温岭市清源建筑垃圾清运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
温岭市清源建筑垃圾清运有限公司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构成了违法超限运输违规行为。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1万3975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