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凌海市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配套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781-00565
项目名称:凌海市农村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项目配套设备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360,000.00
最高限价(元):4,36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历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单位享用此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功能(如有)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截至报价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线上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地点: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六、公告期限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投标人应按要求网上领取招标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务必保证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并确保备份文件能够正常读取,否则后果自负。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参加开标会议。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凌海市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 0416-8160805
名 称: 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方式: 0416-2110817
开户行: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账号: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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